从事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条件?-乳山国泰城建开发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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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事商品房预售应具备哪些条件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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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(一)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,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;(二)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;(三)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,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%以上,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。(四)已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。

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,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,取得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。否则,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。进行商品房预售,应当向承购人出示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。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载明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的批准文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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